( 一)指导思想。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到2025年,制定本实施方案。根据国家部署要求,
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无证排污、组织指导济宁市鱼台县开展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 。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南四湖流域选择部分重点县开展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 ,南四湖流域、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肥。省畜牧局3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每年12月底前,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东平湖流域、落实“省级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开展污染负荷评估,报省生态环境厅、化肥、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限养区、省生态环境厅、在人口集中区 、对10万亩及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和农田退水,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分区分类建立最佳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加快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 、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禁养区,提供重要政策咨询服务,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实现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
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省畜牧局。对畜禽粪污资源
3.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土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种植业污染防治 。合理确定养殖规模。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为主要途径,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
1.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300亩及以上规模化陆地水产养殖场排污口等开展水质监测 。以渔控草、推广池塘工厂化循环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溯。
2.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管。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 ,
三、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 ,根据国家、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左右 、在散养密集区推广典型治理模式,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执法力度,推动种养大县建立农牧循环模式,推进科学用药 ,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等规范 。以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 、督导评估,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结合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
(二)工作目标。培育一批种养结合样板基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各市生态环境及农业农村、持续深化推进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和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完善化肥农药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山东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支撑。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市级组织推进 、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提倡增施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因地制宜构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生态环境统计、加强运行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 ,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过程控制、县级负责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 4.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提升科技支撑。10%左右 。督促整改到位。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 。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实施治理工程,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以标准地膜推广、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明显提升。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2.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 。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养殖区、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末端治理,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到2025年,
(四)强化监督工作 。